關于廈門銀行“融鑫創(chuàng)信3個月定開1號”凈值型理財產品說明書及產品風險揭示書調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為更好保護投資者權益、服務客戶,我行近期將對廈門銀行 “融鑫創(chuàng)信3個月定開1號”凈值型理財產品說明書及產品風險揭示書(以下分別簡稱“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進行調整,擬于2020年4月3日生效,調整內容如下:
一、“產品說明書”調整內容
1、新增預約贖回功能:
本理財產品預約贖回期為開放期開始前第7個自然日(含)起至開放期開始前第1個自然日(含)。具體辦理時間為預約贖回期起始日08:30至預約贖回期結束日20:00,但產品管理人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或銷售文件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預約時除外。其余相關條款詳見“產品說明書”預約贖回功能、預約贖回撤銷和預約贖回渠道等內容。
2、凈贖回申請份額計算規(guī)則調整及巨額贖回比例調整:
若在預約贖回期起始日08:30至開放期結束日20:00中的任意時點,產品管理人收到的凈贖回申請份額 [贖回申請(含預約贖回申請)份額總數(shù)扣除申購申請(含預約申購申請)份額總數(shù)后的余額] 累計超過預約贖回期開始前一日的產品總份額的20%時,認定為巨額贖回。
二、“產品風險揭示書”調整內容:
“二、本理財產品特有風險揭示”中第2條新增“預約贖回”表述,改為:“投資者只能在銷售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撤銷及贖回。理財產品存續(xù)期間,一旦投資者贖回或預約贖回指令觸發(fā)巨額贖回,贖回申請或預約贖回申請可能被拒絕。從而可能影響投資者的資金安排,帶來流動性風險?!?/span>
三、其他:
不接受此次“產品說明書”及“風險揭示書”調整的投資者,可在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6日間有效的預約贖回時間和贖回時間通過預約贖回或贖回功能贖回本理財產品。投資者未在以上時間段對本理財產品提出贖回申請的,視為同意“產品說明書”及“風險揭示書”的此次調整。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廈門銀行的支持!特此公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